甘肃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、教育厅、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餐厅(食堂)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在兰州、嘉峪关、天水等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(食堂)创建试点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,创建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颁布的《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》《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》中营养健康餐厅、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开展工作。《通知》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。其中,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餐厅、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创建工作,制订工作方案;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、机构组织开展评审与指导;会同市场监管、教育、民政等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,组织实施营养健康餐厅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试点工作督导与考评等。(记者王耀 林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