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日,民政部在京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,民政部养老服务司二级巡视员王辉表示,日前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、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出台《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〉国家标准实施指南(2023版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包括环境、设施设备、运营管理、服务等多类内容。与2020年发布的《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〉国家标准实施指南》(试行)相比,《指南》在框架、体例上整体保持一致,同时作出放宽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(敬老院等)的基础条件等调整,具有更强的协调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2018年12月,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》国家标准正式发布,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正式形成。2020年,民政部选取北京、上海、江苏等地试点部署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,这些地区结合实际建立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,启动实施了等级评定工作,取得良好效果。“截至2022年年底,全国共有1万余家养老机构经评定获得等级,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,获取了行业和社会认可,积累了丰富的等级评定经验。”王辉说。
下一步,民政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,在试点基础上,以《指南》为评价工具,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。对公办养老机构,以等级评定为抓手,推动服务质量明显改善;对民办养老机构,按照自愿申报原则,鼓励参评,并指导各地加强对评定结果应用,激发养老机构加强自身服务质量建设的内生动力。(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任欢、通讯员史嘉浩)